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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市××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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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交通事故中,司机、公司、保险公司都有赔偿责任。保险肯定是公司买的。所以你的车损失不大,公司买的保险够赔偿的话,就不用找司机了。直接拿修车发票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单找公司赔没错。假如你损失大的连公司买的保险都不够赔付的,那超出部分你仍旧可以起诉司机和公司,他们有连带责任,都是赔偿义务人。此外,在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与肇事车辆所有人侵权纠纷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如肇事车辆承担责任的,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负有赔偿义务)存在利害关系。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符合第三人的特征。因此,保险公司在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既不是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在签订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应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出租车交通事故中,司机、公司、保险公司都有赔偿责任。保险肯定是公司买的。所以你的车损失不大,公司买的保险够赔偿的话,就不用找司机了。直接拿修车发票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单找公司赔没错。假如你损失大的连公司买的保险都不够赔付的,那超出部分你仍旧可以起诉司机和公司,他们有连带责任,都是赔偿义务人。此外,在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与肇事车辆所有人侵权纠纷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如肇事车辆承担责任的,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负有赔偿义务)存在利害关系。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符合第三人的特征。因此,保险公司在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既不是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在签订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应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民事起诉状原告唐,女,19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湖区市效乡。联系电话:。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郴州市。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系公司经理。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65931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9年7月8日,原告以自已为被保险人将自有的湘A号车辆向被告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2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其中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均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期限自2009年7月9日零时起至2010年7月8日24时止。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了保险费。2010年3月8日,原告的朋友杨驾驶保险车辆在梨树山大道与陈驾驶的湘A号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受害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受害方支付了赔偿款。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保险金65931元,但原告进行理赔时,被告拒不履行保险义务,至今未分文未付。综上,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保险,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告理应对保险车辆的损失进行理赔。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此致北湖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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