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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
1、损害赔偿的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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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进入司法程序后,无过错方负有举证责任笔者从司法实践中看,除了重婚为登记婚的情形相对容易举证外,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是一个较为复杂和困难的问题,其余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都是难于举证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都是采取秘密的方式进行,无过错方很难知晓与发现,更不用说就提供确凿的婚外同居的时间、地点等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无过错方通过跟踪、拍照、捉奸等方法掌握一些证据和线索,但往往因其证据的合法性等原因而难以被法庭认定和采纳实践中各法院对于该类证据能否被采信没有共同的态度,有的予以采信,有的不予采信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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