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条件、办理程序及法律依据)买房可以落三亚户口。2008年7月16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落户、随军家属落户等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可以通过三亚市...
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你母亲的名义无法实现低首付在济南买房。这有两个问题,一是买房资格问题,二是贷款政策问题。根据济南的限购政策,外地人买房有两个途径,一是要有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很多人通过挂靠济南公司补交一年的社保去的买房资格,但你母亲已经退休,这个有点麻烦。二是可以考虑将你母亲户口迁到济南,根据济南户籍政策,母亲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在济子女落户。落户后虽然在一个户口本上,但济南买房政策中,父母与已婚子女不算一家人,因此你母亲可以按首套房买房。买房资格解决了,但贷款就不好办了,因为你母亲已经退休,退休人员是不能贷款的。
不可以的。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第三节随亲投靠第二十五条夫妻互相投靠落户。夫妻互相投靠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的(以结婚证为准),可由本市户口的夫妻一方申请,在本市投靠落户。申请人属非农业户口,被申请人属农业户口的,可办理户口“农转非”。申请人属农业户口、被申请人属非农业户口,且被申请人已在农村随申请人一起务农满一年的,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小组(经济社)、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可办理“非转农”落户。(一)交验材料1、《结婚证》;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4、办理“非转农”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小组(经济社)、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被申请人“非转农”迁入的书面意见。(二)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申报材料齐全后,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调查意见后,报所长审核。所长审核社区(驻村)民警的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办证中心主任(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复核。办证中心主任(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对派出所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复核意见后,报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分局分管领导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根据分局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三)保存材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非转农”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小组(经济社)、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被申请人“非转农”迁入的书面材料、户籍证明、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已随父亲或母亲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由父亲或母亲申请,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申请人属非农业户口、被申请人属农业户口的,可办理户口“农转非”。(一)交验材料1、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子女归其抚养的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同时提交《居民身份证》;4、《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离异的,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或离婚协议书明确抚养关系的,可以不提交)。年龄超过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随父母落户(包括中学生及户口没有迁往学校的统招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二)办理程序(同第二十五条“办理程序”)(三)保存材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二十七条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由子女申请,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申请人属非农业户口、被申请人属农业户口的,可办理户口“农转非”。(一)交验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二)办理程序(同第二十五条“办理程序”)(三)保存材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1,只在上海买房,外地户口是不能办理上海户口的2,可以办理上海户口的几类外地户籍人员包括:(1)博士后研究人员(2)留学回国、人才引进类人员(3)亲属投靠类人员3,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办理上海居住证:(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6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873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