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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
(一)刑事拘留与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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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都是针对违法行为;而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行为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依据的是《治安处罚法》,刑事处罚只能依据《刑法》 3、处罚力度不同:行政和治安处罚的处罚力度较轻,刑事处罚的力度较重 4、作出处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是相应的行政机关,治安处罚的是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是人民法院
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它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1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罚金的执行相同于金钱给付的执行,金钱给付的执行方法和措施适用于罚金的强制执行。 罚金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因为,罚金只是对犯罪人个人的惩罚,而不对其家庭成员的处罚。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人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不能以犯罪人应当缴纳罚金为由予以强制执行,除非犯罪人家庭成员自愿以其财产缴纳犯罪人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9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根据这条规定,已处的罚款应当折抵罚金,且应当在罚金判决书中明确予以折抵。当罚金进入执行程序后,已被罚金折抵的同额罚金不再执行。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刑事案件属于犯罪,受《刑法》、《刑事诉讼法》调整;行政案件属于违法,受《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2、审理部门不同: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判三个部门审理;行政案件只有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处罚方式不同:刑事案件属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法院开庭宣判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或者单出罚金;行政案件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其中行政拘留期限在十五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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