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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 (1)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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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应选择重罪从重处罚。2、如果行为人事先与犯罪分子通谋,事后出于共同故意帮助,将违反犯罪行为。这时候就是涉及犯罪,应该选择重罪从重处罚,也就是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重。如果是走私犯罪,应该以共犯论处,否则应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逃避处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符合下列要求的,认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有责任查禁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故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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