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打伤他人的,即使已经坐牢,如果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对方仍然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承担扶养义务,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和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对象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到抚养的权利,客观上表现为有义务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具体而言,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和扶养能力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
打人一方判刑坐牢是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依法追究他的民事赔偿责任,两者并不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轻伤,民事责任;轻伤以上,刑事加民事责任。看看把人打成什么样。如果是重伤,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都构成犯罪。一、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毁容,失去听力、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害。如果是轻伤,主观上是故意的,就构成犯罪。主观上是过失,不构成犯罪。2、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或部分功能障碍的一定程度的损害,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具体伤害程度需要鉴定。但是即使构成犯罪,也不一定会坐牢。情节不严重的,可以控制、拘役。赔偿是肯定的,你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如伤脸,造成毁容,甚至赔偿精神损害。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