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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60天内,公安部发布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
1、身份证丢了最快能六十日办下来。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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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有快证一般几天到一周。
一般是60天之内,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如果着急到要用,可以办理临时省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快件按规定是10日内完成。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人将本人居民户口簿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员工审查无误后,收集人像信息。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缴纳证件工本费(首次办理20元.补领40元)。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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