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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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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若未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手续,应补办,否则按非法同居处理。非婚生子女落户 1,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 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你的抚养权) 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若未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手续,应补办,否则按非法同居处理。非婚生子女落户 1,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 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你的抚养权) 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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