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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伤保险失业金还能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与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关系,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领取失业...
可以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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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间交了工伤保险就不能继续领失业金了,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在失业期间缴纳了工伤保险证明已经找到了用人单位,是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的。
哺乳期是否可以办理失业金,需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办理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不是自愿解除工作; 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可领取失业金,与哺乳期无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不因自己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的; 4、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求职要求。
可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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