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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
请问你们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婚前付的全款还是首付?之前男方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他儿子一个人的呢?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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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前父母买房协议书模板的相关资料。如果是在婚前父母替子女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是为了确保日后不会因此产生纠纷,可以签订一份婚前协议。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ask.com的在线律师。
根据合同法赠与的规定,该房屋是婚前男方父母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因为房屋购买并取得产权证实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产权证明上写得是女方自己的名字,所以,可以认为这是婚前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财产赠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那么离婚时,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如果有份额约定,则按份额,如果没有份额就是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人一半。 但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购房时的出资确是由你父母出资,配偶没有出一份钱,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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