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电动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关于其责任的认定规定为:需要由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如果,当时的监控视频拍下行人的确是闯红灯的行为,此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且机动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所以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3、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
我认为1、2号车没有责任,3号车次要责任,电动车行驶人主要责任;理由如下;1、1号车正常右转弯,发现电动车行驶人在东西次路上,是应该减速或者停止右转弯行驶,但是电动车行驶人此时已经违章闯红灯离开东西路进入南北主路,已经不影响1号车的行驶了,所以没有责任;2、没有证据证明电动车行驶人是为了避让1号车而闯红灯;3、就算是电动车行驶人是为了躲避1号车闯红灯,他也应该闯红灯到主路上躲避1号车后停止或者到主路中心线停止等绿灯,也不会发生事故,而是着眼睛闯红灯,看着有车辆在(2号车辆)合法直行,却轻信可以闯红灯通过2号车辆,没有想到3号车辆出现,发生事故,所以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2号车车辆正常行驶,减速躲过电动车行驶人,没有责任;5、3号车辆,通过路口,车速过快(肯定是超过了2号车的速度)观察不够,致使与闯红灯的电动车行驶人发生碰撞,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6、以上仅是根据你陈述的事实在没有现场草图,现场录像的情况下作出的我个人的分析意见,不一定正确,一切应该以交警现场调查、勘查和录像记载的事实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所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9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