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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口增多,生活垃圾增多,但是各地都不再允许露天焚烧垃圾,因此,深圳也不允许露天焚烧垃圾。此外,对于深圳焚烧垃圾治安处罚是:会妨害公共安全...
每个城市都是如此,因此焚烧垃圾的治安法更加完善,各地不允许露天焚烧垃圾是为了防止因焚烧垃圾而造成有害气体产生以及防止焚烧垃圾引起其他放置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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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本市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利于减量化、资源化和便于识别、便于分类投放的原则,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二)废旧家具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三)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四)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五)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单独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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