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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告知书下来后还要调查多久需要根据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进度决定,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但对于侦查羁押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
1、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一般是一个月开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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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告知书了;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参考以下的规定: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下列案件在前款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款规定的五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4、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5、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6、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需要根据案情侦查情况而定,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近一年的时间。你应该及时到有关办案机关去打听,看进行到了哪个阶段了(侦查、起诉、审判)。由于人现在被羁押,最好能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到办案机关查阅案卷,以便了解具体案情,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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