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转让后,债权从权利一起转让,担保物权属于主债权从权利,所以担保物权一起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但如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则不得...
担保权人,也就是担保物权人,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享有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的人。 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担保的设立,主要是第三人为了避免因担保而给自己的财产带来不应有的风险,保障第三人(担保人)债权即追偿权的实现。在反担保关系中,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便是担保义务人。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第三人应代为履行,或依法处分第三人的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证,这样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实际上也是第三人的追偿权。第三人为了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反过来又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即反担保。运用反担保,避免可能出现的直接损失风险。谨慎的经营者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在担保人与债务人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时,特别是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运用反担保手段使保证人在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以取得一种实在的求偿权,这种求偿权应是有抵押物、质押物等具体指向的。所以,反担保是保障担保人将来承担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有利保证,同时反担保也是一种减少直接风险损失的有效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保证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在一个债务纠纷合同中,合同双方分别叫做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原债务合同的合同叫做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提供物的人叫担保人,担保物权人一般是指原合同的债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