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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的行为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
竟业禁止是你的法定义务,即使没有类似协议,你也应当遵守 你所说的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劳动合同中写明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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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业协议存在下列状态不生效: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没有给劳动者相应不成。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1、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2、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3、约定以员工在职期间的津贴、奖金等实质上属于劳动报酬的费用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限的经济补偿金的,该竞业禁止约定可能无效。 4、竞业禁止期限约定超过法定期限后,该条款无效。 5、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的限制就业的“关联公司”范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6、未与员工达成合意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7、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对地域范围的限制过大的,该条款可能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终止的情形有: 1、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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