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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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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2、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3、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2、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 3、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机动车。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 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1、涉嫌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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