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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人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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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亲打印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打印遗嘱的效力,需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有两名见证人当场见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答:1、实质要件看,你父亲同意后,是有效的;2、不能。遗嘱无效需要考虑:立遗嘱时,你父亲是否意识清楚,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能力,没法书写自己名字是否有人代写;再者是否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也就是名字是代写的话,不合法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综上,此遗嘱无效。特别提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有效条件: 1、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意思是真实的; 3、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由遗嘱人、代表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无见证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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