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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
根据《机敏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一条的限定,申请机敏车行驶证的人应符合下列要求:上肢:双手拇指完善,每只手其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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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共修改决定24条,其中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17条,从下肢、手指、听力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简称111号令)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驾驶证,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家住海口龙昆下村的胡大哥得知这一消息后,十分高兴。身有残疾的他立即琢磨着要办个驾驶证,再买个车搞营运,帮家里减轻点负担。 海南省交警有关负责人对111号令放营宽的标准解释说:“这其实就是从下肢、手指、听力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在下肢方面,在原来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111号令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需要强调的是,除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是不允许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 在手指方面,进一步放开了右手拇指和手指末节的条件规定。111号令规定: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允许右手拇指可以缺失,是考虑在驾驶汽车时,右手主要协助掌控方向及操控挡位,对拇指的要求不高。需要强调的是,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残疾人,由于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已丧失运动功能,驾驶汽车时对上肢的要求较高,因此,规定上肢应符合一般性规定,即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应不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的身体条件,可以申请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是,如果手指末节缺失或右手拇指缺失,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低速卡车、三轮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二)身体状况: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身高155cm以上。申请中型公交车准驾车型,身高150cm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公交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驾车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时,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盲;4、听力:两耳距音叉50cm,可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变速器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如果手指末节缺失或右拇指缺失,可以申请小汽车、小自动变速器、低速卡车、三轮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超过5厘米。但如果左下肢缺失或失去运动功能,可以申请小型自动变速器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如果双下肢缺乏或失去运动功能但能够独立坐立,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客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身体条件第6条: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左手大拇指残缺不满足报考条件,因此无法申请驾驶证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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