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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户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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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孩子的出生地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当事人可以凭本人的意愿,选择适合的分娩地点; 2、再凭孩子出生地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婴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3、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向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出生登记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申报户口时,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当事人可以结合夫妻双方的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集体经济状况等方面考虑,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2、在孩子的父亲是农业户口的前提下,户口随父还是比较有优势的(农转非的方式有很多,如:人才引进等); 3、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在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就不再分户口的“农业”、“非农业”的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去母亲户口所在地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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