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外国人在中国挣钱需要交税。一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就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来自该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外国的自然人或者无国籍人,如果因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递交申请外国收养人来华收养子女,首先要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7)家庭情况报告; (8)外国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9)外国收养人的护照复印件; (10)外国收养人二寸免冠照片各2张及家庭生活照片6张。以上文件除第九项、第十项外,其他八种证明文件均须由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收养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收养文件。 2、受理登记中国收养中心在收到外国收养人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收养组织递交的收养文件后,对齐全、有效并向中国收养中心交纳了服务费的收养文件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登记情况告知递交收养文件的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组织。 3、审核选配经中国收养中心审核,对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条件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为其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转交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征求意见。 4、签发通知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同意接受推荐的被收养人后,中国收养中心为收养人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并通过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组织将通知书转交给外国收养人。同时,中国收养中心向被收养人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发出《涉外送养通知》。 5、亲自来华外国收养人接到《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后,夫妻双方须持通知书原件亲自来华,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6、办理登记外国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同时提交中国收养中心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原件、外国收养人身份证件和照片。省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登记证》,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交社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出台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直接受雇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的外国人,以及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都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费用由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或境内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共同缴纳。但是,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0人已浏览
3,122人已浏览
1,449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