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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
1、按照《刑法》上的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还是不肯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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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欠款不还,可能坐牢,可能不是。 2、坐牢是因为不还的情形符合刑事犯罪。 3、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信用卡欠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只要是根据欠款金额和时间确定的,如果是超过两个月的信用卡欠款不归还,且不和银行主动联系,就构成恶意透支,当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就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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