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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手续证件齐全,当场可以领到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
协议离婚一般一个月左右能办理完。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主张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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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根据协议离婚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夫妻要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那么也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最终才有可能领取到离婚证,双方也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还可以考虑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办理机构并非是之前登记结婚的机构,只要是一方可户口所在地,那么都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手续齐全,随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必须遵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于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部门表示愿意离婚,因此不能缺席或由他人代理。如果在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但除非当事人下落不明,否则法院要求双方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能判决离婚,所以也要求出庭,不能缺席。因此,无论离婚方式如何,都要求双方同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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