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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用地一般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养殖用地本质上属于农业用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买...
养殖用的土地,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农业用地的。而建造养殖用的建筑,其实并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依然属于农业用地,所以是可以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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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租地需要缴纳土地税。减免范围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只要满足以下第一条不占有耕地,就不必缴纳土地占有税。畜牧业养殖用地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一规划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闲置杂地,废弃矿山、疏林、荒地、荒滩等,尽量不占有或占有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社应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用地、农业用地管理的永久建设(构造)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和规划建设等审查手续。未经审批,凡在养殖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按违法用地论处,要限期无条件拆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用地使用权期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养殖用的土地,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农业用地的。而建造养殖用的建筑,其实并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依然属于农业用地,所以是可以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正)》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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