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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
1、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 2、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未支付,你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执行需要提供执行申请书、对方可供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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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在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
存在逾期问题,可以申诉,需要了解具体的情况。 申诉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申诉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其请求正确合理,事实与理由属实充分,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使人民法院作出新的裁判,有效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说清不作为的情况,是何种不作为?同时,不能说法院不作为,而是法院的办案人或工作人员不作为而导致的法院职能失位。如果是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要求法院发给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你可以依此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法院受理后,久拖不判决,你可以向法院领导反映,要求尽快判决(法院审理案件,有严格的时效规定),若是诉讼程序出问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或上诉;如果是申请执行后,法院迟迟不执行,过了6个月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也可以向检察院请求司法监督(最近两高院有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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