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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被公安机关处罚的,由于未成年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也算是有记录了,就算是有吸...
我国刑法并不惩罚吸毒行为,之多也只是行政拘留,不会留下案底。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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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被公安机关处罚的,由于未成年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也算是有记录了,就算是有吸毒史了。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被认定为吸毒成瘾的,可以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未成年人吸毒的,也会有违法记录存在,且属于监控对象。吸毒经历将被记录在案,要求三年内在社区监管下戒毒,定期在派出所检测,确定没有复吸的,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到网络监管中心申请撤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因此,吸毒被抓可能受到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都会在公安机关留有案底。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为了您和家人,请远离毒品~
毒品记录一生都不能取消,只能取消动态管理。戒毒3年以上,也就是说最后被逮捕3年以上,派出所发行证明书后,向市禁毒委员会申请取消动态管理,从黄色管理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身份证信息不报警,对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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