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大概是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我们国家刑法或者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这个缺陷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被拘留的人员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 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很正常的。从刑事拘留到法院最长时间为217日(以下的月均以30日计算),在法院审理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是否上诉决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最长可以为30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要在7日内下达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下达是否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有2个月的侦查时间,2个月内,需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有2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每次期限为1个月。不需要补充侦查或补充侦查结束后,2个月内要公诉到法院。
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请检察官批准逮捕7天)。如果在此期间不被捕,将改变强制措施或释放。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许可。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的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满足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