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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健在怎么设立遗嘱? 立遗嘱需要父母自行决定,子女没有权利强迫父母立遗嘱,强迫写的遗嘱是无效的,无效的遗嘱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一、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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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均在世的,可以共立遗嘱,也可以各自设立遗嘱。一方先过世,另一方重立遗嘱的,以后面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可以由父母亲自书写,可以找人代书,或者通过口头、公证进行: 1.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3.口头遗嘱,危急情况可立,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公证遗嘱,立遗嘱人亲自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即使父母健在,遗嘱人也可以立遗嘱将父母排除在继承人之外。因为遗嘱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任意选择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可以选择父母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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