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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如下: 1、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2、侵权行为具有法定的违法性; 3、侵权行为指向对象特定; 4、侵权内容的...
法定许可的特点: 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比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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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汇编作品的归属问题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委托作品的归属问题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职务作品的归属问题职务作品是指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情况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5、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视听作品的归属问题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之计算机软件的归属问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由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特征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受保护对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特征: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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