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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市居民在结算年度内住院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再收取起始支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院...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转院后报销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指定医疗机构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表、住院结算表及相关信息报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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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在国家相关法规下制定的,大抵规定相同。不同地区只可能在一些枝节有细微的差别。你所说的意外保险属商业保险的范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只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居民因疾病住院医治的费用只要是在医保范畴内的,均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如果你有额外购买相关的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报销额外的住院费用。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最高可报销200元;手术费(依据国家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依据1000元补偿)。 B、年龄超过60岁的人士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给与10元的补偿,最高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可补偿的比例是60%;二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40%;三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只要是买了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就要分段进行报销。 即5001-10000元可支付的比例是65%,10001-18000元可获得70%的补偿,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度内最高补偿不超过1.1万元。
1、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5%; 2、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统筹基金报销75%。单次住院医用材料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3、转诊异地(荆州市外)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职工异地工作、因公出差急诊在工作地或出差地住院按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住院的,个人先自付5%后再按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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