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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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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 1、无证不全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由于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万一拆迁补偿难 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却无话可说。 3、质量安全无保证 一些小产权房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遗赠容易出问题 小产权房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进行上市买卖 小产权房由于不能办产权,也就意味着这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属于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法律也不允许上市买卖 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 1、如果已签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这种情况一般无危险。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小产权房新政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2015年,国土资源部将同住建部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对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核查,督促依法依规处理。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小产权房”处置政策。国土资源部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小产权房”问题民事、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协调解决违法开发“小产权房”情节严重情形入刑问题,从司法层面加大打击力度。据国土资源部透露,违法开发小产权房情节严重或将入刑。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称为乡镇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称谓。这类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产权证,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的飙升密不可分,它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从房价上涨到快速年份的2007年开始的。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小产权房;未经法律保护,不得律保护。我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向城市居民出售房屋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法律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转让或出售给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或更换。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办理产权证,需要五证具备,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因开发商不具备五证,那么小产权房购买者无法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导致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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