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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2、镇街流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办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刷...
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在当地工作的证明; 三、申请人的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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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时居住证过期,可由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居住证,到当初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申请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我不能接受。可以以合法稳定地址、连续学习为由重新申请居住证。办理东莞居住证条件:登记日起半年后可申请居住证,需要合法稳定的工作、合法的住所。须提交的材料:(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再注册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所有者在居住地的居住年数从再注册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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