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
公司注销后,员工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公司重新注册成立新公司,但并没有影响公司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存续的,公司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公司依法注销并重新进行注册的,与劳动者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解散注销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解散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由于深圳从2020年开始要求交,公司由于在年初时已经决定外迁广州,所以一直拖住不交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人已浏览
748人已浏览
1,527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