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行政处罚的特点: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处罚对象是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方式是减少权益或者增加义务。...
行政机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依法公布行政处罚机关、备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才能处罚;行政处罚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于2000年9月21日会签联合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相关内容应理解为:公证机关在作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时,已要求当事人到场接受询问或作出承诺,因此,公证机关在签发执行证书时,只要依照上述联合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查即可,并未有要求债务人、担保人再次接受询问的明确规定。
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1)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人提出的谴责或警诫,申明其行为违法,教育其避免再犯的处罚措施。(2)没收。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剥夺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使其丧失所有权和占有权。(3)行政拘留。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人,在短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4)限期离境、驱逐出境。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人员,依法剥夺其在我国境内滞留的处罚。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一般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主体。值得强调的一种情形是,行政机关所设的派出机构或者职能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又如,《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此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也属于这种情形。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行使职权、承担法律责任的内部行政机构就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如没有外部管理职能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决策咨询部门、内部协调机构等都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虽然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但是,它并不必然地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处罚权必须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同的行政机关拥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权限,越权则无效。减免行政处罚时,能将行政处罚减免到法律所规定的最底处罚标准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行政处罚的减免条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处罚不是不能减免,而是有一定的条件,即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受人胁迫,有立功行为或者其他等行为可以减免处罚。在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参考本文减轻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7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983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