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的,转让方应当在进场交易前报送以下材料:(一)产权转让的申请书,包括转让原因,是否进场交易等内容;(...
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以上(含2个)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会同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督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境外投资人为受让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监督管理规定,由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应该走评估,上级批准,然后交易所挂牌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解读(五) 八、利息收取和主体变更 (一)利息收取的相关问题 第一,关于计算基数问题。 国企债权转让受让人受让的是合同权利,其权利不能大于原权利人,也不能享有原权利人依其为金融机构特殊身份既而特别享有的权利。因此,《纪要》明确规定:“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如下:非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 1、对经营持续期限不是太长的公司,可以以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测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由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2、对经营持续时间较长,所转让股权为控股性性股权,且股权价值较大的,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按股权比例测算转让股权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协商股权转让价值。 3、影响股权转让价值的因素很多,如是否为控制股权、公司签订但未执行的合同、或有负债、企业行业地位、投资人的喜好等因素,最终还要看买卖双方的协商。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的90%.当然还要经过国资委的审批,挂牌交易。股权转让支付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