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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结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
不可以办理该项: 1、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只能在不改变户籍性质的前提下,把户口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并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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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原籍有接收户口的地址的话,那么是可以迁回原籍的,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迁入地的地址或者户主名字;如果男方的原籍没有可以迁回户口的地址,也没有户主可以接受男方的户口的,那么是不能迁回原籍的。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留在原籍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户口是否投靠配偶迁移,都是可以的; 2、在当事人的户口投靠迁移的前提下,本人的户口性质会成为“非农业户口”,不能再享受到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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