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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限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时常寓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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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夫妻经常吵架,想离婚。如果当事人可以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议,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没有进行婚后财产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法律上也做出一些例外的规定,例如夫妻一方身体受伤害所得医疗费赔偿、复原军人所得的复员费、一方父母明确只赠与夫妻一人的财产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一人一半,但个人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的只属于一人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只能由夫妻一方享有。
具体应当咨询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开庭应当在起诉1个月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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