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法院量刑规定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符合下列要件: 主观要件:主观表现为故意; (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客体要件:客体为公共安全; (4)客观要件:表现为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