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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 不过,当事人可以根据一些认识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则无需做鉴定。 另外,医疗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意外 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 2、医用产品损害 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 3、疾病的自然转归 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4、非医疗意外 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 5、医疗差错 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会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 6、患方不配合治疗 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 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那么医务工作者不承担责任。
1、首先你要搞清楚的是你目前的“慢性泪囊炎”是否是因为6月份医院开的滴眼液治疗所致,还是当初就是“慢性泪囊炎”被误诊为“结膜炎”,现在加重到了要手术的地步。 2、慢性泪囊炎用药物治基本上无效,首先最简单的是疏通泪道,然后再结合用药才能管用,少部分能够治好,但大部分的人是需要做激光泪道成形,然后再做人工泪管的植入手术,最严重的就需要做泪囊造口手术。 3、若是医院6月份时诊断错误的话,只是延迟了5个月做手术的时间,炎症本身不是医院造成的,所以即便是医院错了的话,也不会承担你因为失去工作所造成的损失,医院只会承担迟延手术时间的责任。
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第335条特别规定了。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重大失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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