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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称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1、房管局物管科。 2、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企业管理及收费,物业企业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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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房地产管理局,正规小区用哪个物业公司是社区,每个小区都有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和物业公司共同组成的。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参考法条:《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一般归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在房管局内部均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对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开展业务指导。建设、公安、民政、财政、城乡规划、绿化、环保、工商、质监、城管、人防、价格、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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