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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激活,居民个人要去社保局申领新卡,然后在现场让工作人员帮忙把新社保卡开通激活。这个时候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已经开始生效了,然后再拿着这张社保...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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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与医疗保险卡的主要区别如下:1、覆盖范围不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是每个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被保险人的专用卡,医疗保险卡是五种社会保险(养老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2、使用功能不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只能用于医疗消费,社会保障卡也可以进行身份查询、社会保障支付等。3、卡主体不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卡主要针对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居民,医疗保险卡是职工购买社会保障后可以办理的功能卡。
不同地方的处理方法不同。具体包括四个事项,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信息,则应立即处理。信息不完整的,暂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应补充哪些信息。具体如下:申请保险(增加人员)说明1。提供信息(以下信息应附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①18岁以下人员:户口簿(户口簿中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未领取身份证的,不得提供)。②18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户口簿(户口簿中的所有成员信息均需复印)、身份证和学校颁发的学籍证明。③18岁以上城镇非从业人员:户口簿(户口簿中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明)。④生活津贴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津贴领取证书。2、处理流程: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当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应当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者社会保障局办理。业务办理完成后,经办人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果发现任何错误和遗漏,申请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进行纠正。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正确处理。业务验收时间为每月1日至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自次月起生效。社保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一次性缴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下一个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应在每年6月1日至30日一次性缴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和医疗保险卡的区别似乎是保险,但也有区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是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是养老金的保障卡,目前总结为社保卡。区别在于以下几点:一:适用人群不同。据市医疗保险事业部主任孙振田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是指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就业城镇成年居民。将来大学生还将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二:不同缴费方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其中,单位应承担职工工资总额的7%,个人应承担本人工资基数的2%。由于今年经济危机对企业经营的一定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企业单位的缴费从7%下调到6%,以减轻企业负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个人通过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贴。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360元和360元,其中个人支付分别为40元、280元和150元;政府补贴分别为60元、60元和210元。可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远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三:享受不同待遇的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疾病门诊费用报销和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账户待遇,报销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工住院费用,扣除范围外费用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增加10%;统筹疾病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疾病门诊费用报销。由于缴费率低,待遇相对较低。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扣除范围外费用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上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门诊费用,起付线(300元)以上报销50%。四.医疗管理要求不同参加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到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目前,烟台市有33家定点医院可供员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岁(含12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岁以上居民,首诊需在五区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因技术水平有限难以诊治的,可以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然后转到高级医院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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