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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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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此外,为了实施断水、断电等强制搬迁的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断水、断电、断路是违法的。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应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是拆迁工作人员指使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则可以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追究违法断水断电的责任;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拆迁工作人员,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来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此外,为了实施断水、断电等强制搬迁的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断水、断电、断路是违法的。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应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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