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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2、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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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股票,其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也没有关于无记名股票股东有关情况的记载。实践中,无记名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的行使,以持有该无记名股票为要件,即谁持有该股票,谁就是公司股东,就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正是基于无记名股票的这一特点,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2、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2、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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