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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怎么写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离婚申请书的范本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籍贯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号 结婚证字号、日期 字第号年月日 离婚原因 子女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背面: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 审查处理结果 年月日 登记日期 年月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月日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法律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离婚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其中一方要离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我们是哪一方?我们这边现在是什么想法?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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