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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
不一定,有下列情况可主张,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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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所以男方主张的五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男方已经以赔偿做为同意离婚的前提,法官有理由相信夫妻已经不存在感情,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是判决不离,女方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对小孩抚养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之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上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在离婚诉讼当中,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对方及其家人为了抚养小孩支出的费用,您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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