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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合同、协议等; 2、涉嫌人“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相关依据; 3、提供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以假票据、废票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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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经成熟。 3、承包商家庭成员全部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移落户外地。 4、承包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耕种土地,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因国家建设需要,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 6、由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有承包土地都受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无法履行。 7、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约定,闲置荒芜承包耕地2年以上的,由发包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承包经营企事业财产,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及内容而订立的协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一)按承包指标范围,可分为单项承包和综合承包。1、所谓单项承包,是就某一项指标进行承包,这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刚刚试行时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已不多见。它的优点在于方法简单、目标明确,并且可以把工资同该项指标挂钩,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2、所谓综合承包,是就两项以上指标进行承包。这种形式综合性强,内容全面,有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二)按承包指标形式,可以分为实物指标承包和价值指标承包。1、实物指标承包,是用实物的计量单位或自然物质单位来计算指标的承包,其指标主要有新产品开发、产品产量、物质消耗、技术改造任务等。2、价值指标承包,是用货币单位计算指标的承包,其指标主要有上缴利润、固定资产增值等。按承包指标,又可以分为:(1)缴利润,递增包干。即企业上缴产品税(增值税)后,逐年按一定的递增率向国家上缴利润,一定几年不变。(2)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即先确定企业上缴利润基数,超收部分按规定比例分成或分档分成。(3)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即核定上缴利润定额,超额部分全部留给企业。(4)减亏(补贴)包干。即对那些亏损企业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或者亏损补贴,减亏分成的承包办法。二、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特点,按照法律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自愿的协商。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企业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虽然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但在合同关系上他们是平等的。因此,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原则。”(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三)承包经营合同必须体现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合同应体现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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