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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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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属于计划生育部门管辖,隶属关系从大至小为国家计生委—省计生委—市计生委—区(县)计生局—街道(乡、镇)计生办(科)。 计生办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4.督促、协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乡城卫生现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45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所,乡镇卫生院12所,门诊、医务室、村卫生室27所;2010年全县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2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9人,藏医专业人员在全县乡镇卫生院覆盖率100%。已基本建立起以县医院为中心,县藏医院、疾控中心、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各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还建立了以新农合为主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有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及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专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制,确保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并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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