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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不足的违法案件,行政机关是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一般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只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才能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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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不能举证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法院将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被告未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相应证据。但被告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除外。
证据不足,如何结案,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种不同的情况。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出具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送达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宣布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者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30日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需重新调查,应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送达不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行政处罚不服,应在六个月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罚款还是需要先行交纳。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的,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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