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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
可以。 想要享受国家给予的生育津贴,只有在生孩子的情况是符合国家规定合法合规的生育情况下才能够享受。享受了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就会正常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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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依据,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儿童病残等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分和明确,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2、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6种符合条件的情况,允许再生孩子:(1)夫妇生了2个孩子,孩子依法被认定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孩子(2)夫妇曾经患过不育症,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女性怀孕(3)再婚夫妇已经生了2个孩子,另一个没有生孩子,再婚后没有共同生孩子的情况下(4)再婚夫妇已经生了1个孩子,另一个没有生孩子,再婚夫妇已经生了1个孩子(5)再婚夫妇分别生了1个孩子,再婚后,另一个孩子已经生了6个省政府计划生孩子)。
全面两孩政策即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广东省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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