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样写的离婚诉讼: 1、写明原告和被告身份的基本信息; 2、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3、写明证据和来源。离婚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一般应陈述离婚事实,并说明诉讼请求的依据。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诉讼请求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现在小学读书。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出租私房嫖娼时被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00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证据及证据来源1、身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房产证复印件。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此致市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起诉人:×某某20××年月×月×日在当代社会现在离婚的话,如果要闹到法院当中去,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个写的非常好的起诉状,这个时候起诉状内容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诉讼请求。比如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有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了,问题也都处理好了,建议您回老家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原登记地或者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院诉讼离婚,有法律规定的属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和材料如下:(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如果人在外地,想要起诉离婚,可以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快递给另一地方的法院,现在科技发达,甚至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审理案件。在外地起诉离婚还是会产生很多麻烦,要想彻底解决,还是应该由本人亲自到场,加快审理速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