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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了解,政府征地补偿费用具体实施标准是以由市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对征地项目作出有关补偿安置规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最新...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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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耕地征收前三年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对于生长期的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的产值补偿。粮食、油料、蔬菜青苗可以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应当尽可能多年生,并按照高压电线和通信单位的实际价值进行移植。如果不能移植,则应按照移植铁路和通信单位进行补偿。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和其他配套建筑、井、人工鱼塘、农场、坟墓、厕所、猪圈的补偿,按照有关标准支付迁移费或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占用耕地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1、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和价格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贴。原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2013年土地管理法》删除。
2018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对生长期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产值补偿。对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林木,应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果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成品树木,由树主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并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概算,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拆除农田水利设施等配套建筑物、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并参照相关标准支付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缴纳耕地占用税。注: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已于2013年3月26日删除。
农村征地款补偿标准是多少,各地都有各自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三)青苗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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